山东交通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始建于1973年。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高校党建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定向培养海军士官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
学校对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设有车辆工程系、公路与建筑系、管理与信息系、机电工程系、航海系、基础应用系、交通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科学与人文部9个教学系部,建设了“海、路、空、轨、车、物流”6个重点专业群,开设三年制高职专科专业36个、中俄合作办学专业2个、五年制中高职贯通专业5个、3+2专本贯通专业3个。
学校在潍坊市和泰安市两地办学。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培育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2个、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8个、省青创人才团队1个、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省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山东交通运输行业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2个。培育国家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1人、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杰出教师各1人、齐鲁最美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10人、省青年技能名师5人、省优秀教师1人,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技术技能支撑,并为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做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学校坚持“交通融道”办学理念和“立足交通行业、服务区域经济、紧密融合产业、培育工匠人才”的办学定位,以“厚德守正精技创新”为校训,形成了“专业聚交大道育人”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朝着“领军行业、示范全国、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和影响力”的职教强校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6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2人、管理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5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8:30至5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7日10:30至5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进行报名: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首次登陆,需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和相应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30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提交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与学历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有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及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离职人员,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
(6)有应聘人员本人签名、手印的《应聘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7)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提供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证明或聘用在相应岗位的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要求的,提交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证明。
(9)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10:30至5月31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
3.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初审工作完成后,除简化程序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外,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4.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网上报名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核对后当场归还。
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组织考试,其中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中级基础课教师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组织;中级专业教师岗位(管理类专业教师除外)采取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的方式组织;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中级基础课教师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管理岗位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前,登录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因放弃现场资格审核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管理岗位、中级图书馆员岗位及初级辅导员岗位、财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中级管理类专业教师岗位、基础课教师岗位及初级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2.中级专业教师岗位(管理类专业教师除外)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确定测试范围,并在测试前一周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范围。技能测试范围、测试时间时间及地点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9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因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笔试范围,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及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
(3)笔试
参加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30%折合计算两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折和计算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分别占30%、30%和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在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3.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试讲范围并在面试前告知应聘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组织、板书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应聘人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拟招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回避的情形,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和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1805
监督电话:0536-8781830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办公楼703室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