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潍坊青州市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青州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国内高等院校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4年应届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2024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本科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师范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本科专业目录》。
7.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综合表现比较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为中共党员、担任学生干部、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奖项、院级以上综合荣誉称号或院级以上奖学金。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毕业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担任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班学习委员、班卫生委员、班体育委员、班纪律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团支部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院系团总支学生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副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校(院系)学生会某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某部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等)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8.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9.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到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现场宣讲、招聘工作。现场宣讲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4年3月21日9:00—3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发送至邮箱qzjyrsk@***,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回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2)现场报名:2024年3月29日9:00—3月29日12:00
应聘人员在现场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层东厅。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压缩文档,按照“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专升本的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期间成绩单。
(4)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或院系开具证明)。
(5)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立即取消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考试内容与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讲结束后在高校所在地组织,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5的比例进入笔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3.总成绩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体局版块”予以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办理就业协议签署事宜,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围资格。对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进入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有空缺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三)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体局版块”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青州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体局版块”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3235859(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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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0日